金庸是香港文学史上绕不开的一位人物,也是香港南来作家的代表。他青年时期到港,先在报馆工作,机缘巧合下踏足小说,写出一部部脍炙人口的武侠作品。后又自立门户,开启香港「文人办报」的先河。金庸曾用「南来白手少年行,立业香江乐太平」一句形容自己到香港后的生活面貌,尽管不是出生于香港,但他一生中的重要转折都与香港息息相关。然而金庸在香港的足迹,随着繁杂和来源未知的各式记录,却有些扑朔迷离。
金庸来到香港可以说是一个偶然,1948年他被《大公报》上海馆派往香港报馆,后又任《新晚报》编辑,1955年,时年31岁的金庸在此创作出武侠处女作《书剑恩仇录》。此小说以金庸的故乡传说为灵感,连载后,一时间洛阳纸贵,销路倍增。《书剑恩仇录》后,金庸开启了武侠小说创作之路,在《香港商报》等报纸上接连发布连载小说,直至1972年9月23日《鹿鼎记》最后一章在《明报》发表完毕,就此封笔。青年时期的金庸在《大公报》工作了10年,据他自己所说:「我现在拥有的一切,虽有自己的辛勤努力,但更多是香港这一环境所赐。我要感谢《大公报》派我来香港!」
到了金庸主理明报时期,他以节省在业内闻名,当时明报副刊开出的稿费比其他各大报章都低,金庸却「有恃无恐」,「他们不大敢跟我提要加稿费的。因为在《明报》登一篇稿子很难的,我说你要加稿费,我不要你的了,他们就害怕了。」尽管稿费不高,副刊却因金庸的名气而名家辈出,许多人都以在此发表专栏为荣。流传很广的一段逸事是,金庸和第二任妻子朱玫创办明报初期,住在尖沙咀,深夜下班时天星小轮已停航,要改乘俗称「哗啦哗啦」的电船仔渡海,但只有付包租费三蚊,才能随到随开,否则要等齐六个人才能开船。为节省路费,金庸宁愿在深夜捱着凉风等待拼船,也不愿多花那三蚊钱。
无论是金庸之前任职的《大公报》还是之后创办的《明报》,报馆均在港岛,「悭钱」的金庸为何要舍近求远住在尖沙咀?关于尖沙咀故居的描述,除了这段轶事外,更无人知晓具体地址,有记载的金庸故居则是位于山顶道1号的豪宅,1996年以1.9亿港元出售。
何处写下《书剑恩仇录》?
金庸来港的时间很长,多几套置业不足为奇。据写过金庸传记的香港作家沈西城回忆,金庸先后住过摩利臣山道、坚尼地道、嘉顿山,最后才搬到为人广知的山顶道1号。「金庸住在港岛时好少过九龙,因为(过海)隧道还未通,一个月可能有一次。」
经《明报》月刊记载,考证到金庸在尖沙咀住的是山林路。虽然金庸一向以节俭闻名,但沈西城表示,「金庸这个人很注重居所,钟意住得好。」因此他推测当时金庸也是为了「住得舒服」所以短暂在尖沙咀有过居所。
关于金庸的住处,亦牵扯到他处女作《书剑恩仇录》的写作之谜。网上资料指,金庸曾在位于沙田的龙华酒店长期预订了一间房用于闭关创作,据说《书剑恩仇录》便是在此写就。
龙华酒店建于1938年,本为富商钟秀长一家的度假别墅,后被日军侵占。二战结束后,钟氏收回此楼,1951年,正式以「龙华酒店」之名经营,套房增至12间。酒店租金50至60元每日,相等于当时一个普通打工仔的半个月人工。但作为当年沙田区唯一一家酒店,环境优美,吸引了不少名人到来。
但令人好奇的是,金庸写处女作时,还是报馆员工,如何有钱住这种高档酒店?且沙田区距离公司和住所都很远,如何有空闲长租于此?
沈西城就笃定,金庸是在坚尼地道的家中餐枱上,创作出了他的处女作《书剑恩仇录》。当时他和第二任妻子朱玫住一个房间,屋子很小,因此要到客厅餐枱写作。而在金庸创办明报之后,几乎所有作品都是在明报报馆的夜晚诞生的。沈西城表示,金庸确实住过龙华酒店,也称赞「龙华的乳鸽很好食」,但沈西城认为长租酒店是金庸「当老板之后的事」,亦不赞同金庸在龙华酒店写出《书剑恩仇录》的说法。
1980年代起,随着沙田新城市发展及沙田新酒店落成,龙华酒店客房逐渐荒废,又因未能合乎香港的《消防条例》,所以1985年由酒店转型为餐厅。据传武打巨星李小龙最爱吃的,就是龙华的招牌菜式沙田乳鸽。如今的龙华酒店装修得古色古香,写有店名的一排红灯笼引得不少食客在此打卡。
与妻子相识在北角
因沈西城曾是金庸旗下报章的专栏写手,三次面晤金庸,2016年更与金庸的第三任妻子林乐怡交流,2018年,他受邀编写《金庸逸事》,「我的书刚写完,大哥就去了。」在后记中,沈写道:「没有悲伤,只有追念。中国近代作家如金庸般有盖世才情者,寥若晨星,现在少有,将来怕也难有。」如今的沈西城提到这本书,仍认为此书成功写出许多一手资料和金庸鲜为人知的轶事。
其实早在1980年代,利文出版社便邀请沈西城写了传记《金庸与倪匡》,据沈记载,「出版后,很受欢迎。此书都九万字,其时精力过人,四天完稿。」书中主角之一的倪匡看后,更是给出高度评价:「写得好,有90%的正确性。」
金庸作为大人物,生活故事众说纷纭,一些事件经过口耳相传便生出多种版本。例如他与第三任妻子林乐怡的相识地点,流传的就有酒吧、咖啡厅、餐厅多种版本。沈西城八十年代写《金庸与倪匡》一书时,系根据倪匡和哈公(许国)口述,写出一版二人相遇经过,但直到2016年沈与林乐怡见面考证,才发现当年写就的故事和林乐怡本人描述仍有出入。但一致的是,他们相识的地点是位于北角金舫酒店(现金舫大厦)七楼的「蜜月酒吧」,当年十六岁的林乐怡暑假在此做侍应。
之所以能准确地回忆起酒吧的名字,是因为当年沈西城亦光顾过蜜月酒吧,他指该酒吧有小厢座,门前垂珠帘,保密度高,《明报》的董千里、陈非、阿乐、倪匡等人都会来此地饮酒写稿。如今金舫酒店已不复存,蜜月酒吧更无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