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讯 综合新华社及香港文汇报记者郑治祖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指明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一经认定有宣扬或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等行为,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而决定适用于原定举行的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因相关情形被香港特区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及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者。特区政府随后宣布,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于早前被选举主任DQ的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及梁继昌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并透露,特区政府会因应有关决定,理顺及修订所有涉及公职人员的本地法例。
据新华社报道,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的议案》。上述议案是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请求而提出的。
经依法认定违要求 由港府宣布
会议认为,为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必须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公职人员包括立法会议员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国务院2020年11月7日提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二、本决定适用于在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因上述情形被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
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的,如遇有上述情形,均适用本决定。
三、依据上述规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
理顺修订本地法例 交立会审议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特区政府随后宣布,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在原定今年9月6日举行的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被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和梁继昌4名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即时丧失议员资格。
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同日会见传媒时表示,政务司司长已去信立法会主席,要求他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安排立法会秘书根据《立法会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宣布4人议席自今年7月30日起出缺。
她还透露,因应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特区政府日后会理顺及修订本地法律,包括为公职人员订明具体的宣誓仪式、监誓人的安排和违反誓言的处理机制及后果,并会尽快完成有关法例草拟工作并提交予立法会审议,以落实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和《解释》的宪制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重点
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情况
‧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
‧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
‧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
‧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
‧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适用范围
‧在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因上述情形被香港特区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
‧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的人
丧失资格后处理方法
‧依据上述规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
整理:香港文汇报记者 文根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