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经营科技网络商人涉嫌金钱游戏涉及490万令吉金额,今日被控上法庭不认罪,获准以6万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哈里哈兰(42岁)被控于2016年3月25日下午2时55分至2018年3月1日下午3时53分,在槟岛联合街一间银行里,在没有合法执照下,非法向一名47岁男子卡鲁纳莫迪,收取订金490万令吉,有违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0条文,抵触同等法令第137(1)条文,也可在第137(2)条文被定罪。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最高5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后,主控官比毕里雅达斯尼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保释金为10万令吉,不过被告代表律师P维嘉伊斯瓦仁要求减轻被告保释金至1万令吉,指被告面临经济上问题,还需支撑家里6名成员,以及年迈父母生活费。
承审地庭法官玛兹迪最终批准被告保释金为6万令吉,也谕令被告必须到邻近警局报到,并禁止前往骚扰此案原告。
此案展延至8月28日过堂,以等待控方移交文件予辩方。
当被告被押出法庭时,一名相信是原告的男子见到被告不满大喊:“我的钱在哪里?”,被告赶紧披上外套掩盖其真面目,以避开媒体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