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3日讯)针对因为违反了《2010年竞争法令》,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对电子召车公司“Grab Inc及Grab Car”私人有限公司,以及“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做出罚款的建议,获得司机的认同。
美里一名不愿具名的全职司机表示,这项对Grab电子召车公司的指责及罚款建议是恰当的,自Grab于2018年3月收购优步“Uber Technologies Inc.”的东南亚业务时,司机福利被剥夺的隐忧就开始在司机界发酵,经过18个月后的今天,司机的福利不断减少至不合理。
他表示,为了生活就算知道不合理也只能哑忍,只好付出更多的精神和时间来获得以往同样的收入。
他进一步的表示,不单是司机的福利被剥夺,就连乘客利益也在“一党独大”的情况之下宣告消失。之前,为了Grab为了扩大它的市场,不惜以本诱人,不断推出乘客优惠,让以更廉宜的车费让乘客乘搭,可是这种情况已经消失好久了。
“就算Grab的收费虽然不再廉宜,但是与传统德士费相较还是便宜,因为这种情况才会让Grab继续横行在公交业上。而今它面对这项罚款的建议,希望起当头棒喝。”
该司机说,现阶段Grab只是处于罚款的建议,实际上是该罚、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