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评论联邦法院判决,恐存有藐视法庭之嫌,联邦法院前法官促对付他。
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认为,哈迪阿旺日前针对联邦法院,关于雪兰莪州《1995年雪州伊斯兰刑事法》第28条文违宪裁决所做出的评论,涉嫌藐视法庭,要求将其提控上庭。
他在接受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表示时说,哈迪阿旺在发表评论前,显然没有详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的判词。
“我认为,他的声明侮辱法庭和联邦宪法,且也显示出他不尊重法治精神。”
除了哥巴斯里南,彭亨公正党青年团法律局也敦促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向哈迪阿旺采取法律行动。
彭亨公青团法律局主席阿德里安周六发文告指出,哈迪阿旺于3月5日,曾在脸书贴文评论雪伊刑法的判决。
“他在该贴文形容,做出判决的法官为‘英殖民者喂养的鳄鱼’和‘失去宗教敏感及带着英国人脸孔的马来穆斯林’。”
阿德里安指出,彭亨公青团法律局一直都尊重言论自由,包括提出有建设性批评的自由。
“但是,我们强烈谴责,哈迪阿旺有关明显藐视法庭的声明。一名资深政治领袖发表类似的声明,实在太过份了。”
周五(5日),哈迪阿旺批评法官,在判断有关伊斯兰法的案件时,没有顾及宗教的敏感性。
他认为,在涉及任何伊斯兰敏感案件时,相对非穆斯林法官,法官们应该持有更加谨慎的态度。
他还将法官的态度与独立前制定宪法,赋予伊斯兰教权益的法官,做出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