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撕票案;拿督主嫌等6人,周四面对绑架控状,其中拿督主嫌被控串谋教唆绑架,另5人被控串谋绑架。
推事谕令此案订于下月27日过堂,以等待死者的脱氧核糖核酸报告出炉与案件管理。
被告拿督K拉玛占德南被控上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雪兰莪州斯里白沙罗镇,串谋另5名被告,即56岁男子阿兹哈里、42岁孟加拉籍男子卡西纳斯鲁、52岁男子莫哈末杜莱、26岁男子赛依斯迈与28岁男子掳走拿督斯里阿鲁姆干,以取得5000万新币赎金,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条文,并在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下同读。
主嫌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被告有高血压,需要定时服药,要求在被拘留期间获得药物提供。
至于另5名被告,被控犯下同一项罪状,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并在刑事法典第34串谋条文下同读。
在这项控状下6名,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个别被判终身监禁或死刑。
此案推事是莫哈末依克万,家属代表律师基丹蓝文生也到法庭旁听。
警方今天提控他们他们涉及绑架的案件,至于死者遇害的案件,据悉将在新古毛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