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一连三日在北京召开,并于周二闭幕,人大常委会周二上午以162票全票通过“港版国安法”草案,下午将会公布详情,料7月1日起生效。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主要针对4项行为,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及外部势力干预,其中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而在3个特定情况下中央保留管辖权,法例不具追溯力。
另外,中央需在香港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及“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分析研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支持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并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国安委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谘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