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5日讯)汶莱福建会馆青年团团员大会今顺利召开,通过多项简章修改。
是项大会是于今日在该会会所一楼林国民会议室召开,会议是由该会青年团团长蔡信喆主持。该会会长林汉璋及多位理事也出席见证大会的召开。
是项大会通过的简章修改如下:
团员资格
第四条
原文-凡本会会员,年龄在廿一岁以上,四十九岁以下,则合格成为本团团员,无需呈交本团执委会批准通过。
修改为-凡本会会员,年龄在廿一岁以上,愿遵守本团简章,经本团执委会通过,则可成为本团团员。
组织
第七条
原文-本团执事委员会(下称执委会)由会馆理事会委任正团长一位及副团长二位,并连同十九位委员共同组织之。
修改为-本团执事委员会(下称执委会)由正团长一位及副团长二位,并连同十五位委员共同组织之。
第八条
原文-执委会除正副团长外,并设正副秘书各一名,正副财政各一名,正副学术各一名,正副康乐各一名,正副福利各一名,正副联络各一名,另加委员五名,由团长委任之。
修改为- 执委会除正副团长外,并设正秘书一名、副秘书二名,正副财政各一名,正副查账各一名、正副学术各一名,正副总务各一名、康乐、福利、联络、摄影各一名。
第7章 组织
修改为-第七章 权职
第十二条
原文-其他执委职权如下:
秘书:(1)协助团长办理日常事务。
(2)保管本团印信卷桉。
财政:(1)管理本团收支款项及帐目登记。
(2)有权经常保存本团贰佰元正以内之现款以备日常支用,唯超过数目须存入本团银行户口。
(3)连同团长签署本团所有支票。
康乐:负责推动文娱、体育等各项康乐活动。
学术:负责推动教育及各种学术活动。
福利:办理本团之福利及慈善公益等各项事务。
联络:负责进行联络及接洽各事务。
查账:负责审查本团收支帐目。
各小组副执事协助正执事执行其职务,正执事缺席时,得署理其职务。
修改为其他执委职权如下:
秘书:(1)协助团长办理日常事务。
(2)保管本团印信卷桉。
财政:(1)管理本团收支款项及帐目登记。
(2)有权经常保存本团贰佰元正以内之现款以备日常支用,唯超过数目须存入本团银行户口。
(3)连同团长签署本团所有支票。
康乐:负责推动文娱、体育等各项康乐活动。
学术:负责推动教育及各种学术活动。
福利:办理本团之福利及慈善公益等各项事务。
查账:负责审查本团收支帐目。
联络:负责进行联络及接洽各事务。
总务:负责处理以上职务以外的所有事务。
摄影:负责拍摄本团所有活动之相片。
各小组副执事协助正执事执行其职务,正执事缺席时,得署理其职务。
第十一章 会议
第十八条
原文-本团团员大会有二分之一以上团员出席即为合法,如在开会时间超过半小时,到会者仍不足法定人数,则会议延迟半小时于同日同地召开,延迟后之大会不需法定人数。
修改为-本团团员大会有三分之一以上团员出席即为合法,如在开会时间超过半小时,到会者仍不足法定人数,则会议延迟半小时于同日同地召开,延迟后之大会不需法定人数。
第十九条
原文-执委会会议至少两个月召开一次,倘团长认为有必要时得随时召开之,通告必须于一星期前发出,会议法定人数为执委人数的一半(亦即十一人)。
修改为-执委会会议至少两个月召开一次,倘团长认为有必要时得随时召开之,通告必须于五天前发出,会议法定人数为执委人数的一半(亦即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