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1日讯)一名本地男子承认犯有持械抢劫罪,昨天被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另加鞭笞12下。
被告为现年27岁的阿都拉西,他是于11月17日傍晚6时50分手持利刀闯入巴都沙都路一大楼的女用祈祷室。入室时被告原想偷偷地偷走室内一手提包,但却被手提包主人发现并大叫冲向他。
被告见状立时拿出利刃,警告该名女子保持安静,但却反让见到武器的女子大叫。
为了掩盖她的哭声,他抓住了女人的脖子,捂住了嘴。而该女子跌倒在地上时,被告仍用利刃要胁该女子。
被告手握的利刀在与该女子纠缠中脱落了,而该女子呼救喊也把她的父亲叫来。受害人的父亲试图殴打被告,以使他解放对受害者的控制,被告之后丢下手提包和刀,逃离现场。
受害人的父亲试图追赶,但未能赶上。受害者之后报警,而被告也因而落网被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