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8日讯)诗巫高等法庭今日推翻加拿逸县议会于2019年4月作出中止让持有营业执照小贩在加拿逸市集进行营业的决定。
与此同时,高等法庭也发出谕令允许持有执照的众小贩返回到加拿逸市集继续营业。
回顾加拿逸县议会秘书早前于2019年4月24日向全体在加拿逸县议会辖下加拿逸市集营业的众小贩发出通知,勒令这些小贩在3天内迁离市集。
该县议会提醒众小贩,由县议会所发出的全部执照已遭撤销并终止,若有哪位小贩持续在当地市集营业则将被列入黑名单。该县议会也威胁众小贩将充公小贩的所有物品和营业器具和物件,而该县议会不会承担小贩们的损失。
据知,加拿逸县议会已与一家公司签订合同,把该县议会市集租赁给这家公司作为超市营业地。
为此,这些遭驱离该县议会市集的小贩向砂人民公正党加拿逸区部主席曾宪爵寻求司法援助。
5位原诉讼人为Nisi Anak Gasing、Tan Jing Hong、 Lu Kwong、Hu Suk Tin和 Fatimah Binti Abdullah,于2019年5月17日入禀诗巫高庭寻求司法检讨申请。
今日上午的判决,诗巫高庭司法专员Lim Hock Leng裁决加拿逸县议会颁发的执照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即该执照中的明确讯息和发给,让执照持有者拥有其合理期待,即可继续营业至少到2019年12月31日。
对此,高等法院如今已下令撤销被告方(即加拿逸县议会)于2019年4月24日所发信函的决定,法庭也发出准许令允许原告方(即5位小贩原诉讼人)和其他持执照小贩返回并持续在加拿逸市集原地进行营业直到2019年12月31日或执照所注明的营业日期。
加拿逸市集小贩原告方的律师代表人为巴都林当区州立法议员施志豪律师、莫惠中律师、蔡佩臻律师。
加拿逸县议会秘书是由州律政官员Lonie Anak Pinda。
回顾该宗案件起因之背景,是因“加拿逸邦格罗路新市集”(Market Serbaguna Baru,Jalan Banglo,Kanowit)生意不佳,以至于业者无法维持生计,众小贩因此向曾宪爵集体反映断炊窘境心声,并请求该党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加拿逸县议会体恤让众摊贩返回原有的“加拿逸市集”继续营业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