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全国副主席峇日星律师质问,公众拍摄警方执法的过程,到底触犯了哪一条法律?当然,如果警方不满的话,可以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对付拍摄的公众,即妨碍警察执法,但是,拍摄或直播这种行为,实际上又如何妨碍到警方呢?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日前发出警告,拍摄或直播警方在公共场所展开的突袭或逮捕行动,属于妨碍公务员执法的违法行为。
峇日星周三发文告质疑,公众的这种行为,到底触犯了哪一条法律?当然,不是每一个在执法时被拍的警员,都会怒冲冲地拿出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对付拍摄的公众,有些警员大大方方任公众拍摄。
他认为,记录警员或其他部门的公务员执法行动,可以协助防止不当行为或滥用职权,因此,内政部长的言论,恐怕会被人讲成有意阻止公众审查警方的滥权或非法行为。“换个说法,就是说如果警员执法时堂堂正正,有什么好怕被拍的?”
他说,虽然说有图有真相,有录影更不用说了,但拍摄的角度不同,或许会带出不同版本的故事。内政部长除了不该阻止民众拍摄警方执法的过程,也该让执法警员佩戴胸前摄像机,从警员的角度拍下执法过程。
他表示,媒体曾报导警员在执法时,出现了与民众对抗或陷入纠纷的情况。会成为新闻,是因为有旁人把事发过程拍了下来,并把视频上载到社交媒体上。谁对谁错一时也讲不清楚,那些流传的视频,可能也只是部份真相。
他指出,警员该佩戴摄像机,一来是可以遏制执法人员的不专业行为,二来可以遏制民众对警员动手,三来可以提高警队的专业形象、提高透明度、加强民众对警方的信心,而且会对还原事情真相有很大帮助。
他补充,2014年,新加坡已尝试让前线警员执行巡逻行动时,在胸前佩戴摄像机来。根据英国和加拿大警方的经验分享,这种摄像机在阻遏罪案发生、安抚粗暴公众,以及提供查案线索等方面都有很大帮助。当年,新加坡警方也已正探讨具备现场连线(live streaming)功能的佩戴式摄像机,以加强前线警员和行动指挥室之间的沟通。
他说,2020年,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在国会下议院表示,政府在第12大马计划下,将采购2168个附有4G功能的随身摄录机,提供给警队使用。通过让前线警员配戴随身摄像机将有助于减少针对警员滥权、贪污和行为不检的投诉,也有助于保护警队的形象。
他续说,2021年,时任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宣布,为了保护警员避免遭罪犯或不负责任者诽谤,政府已批准拨款3000万令吉,来购买随身摄像机供警队使用。
“现在已是2022年,警员执法、巡逻时,都有佩戴摄摄机?既然韩沙再努丁也认为警员配戴随身摄像机将有助于减少针对警员滥权、贪污和行为不检的投诉,那么,部长也该欢迎民众拍摄警员执法的过程,感谢民众协助监督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