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撤销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作为首席主控官的申请,这是她第二次申请失败。
以拿督哈尼巴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此前允许检方提出初步反对意见,另2名法官是拿督古纳兰和拿督哈欣。
她表示,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条文允许刑事法庭根据《1950年特定救济法令》提供任何声明性救济。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高庭在行使刑事管辖权时,并没有管辖权和权力允许上诉人所寻求的救济。”
11月15日,斯里南提出初步反对意见,称上诉庭不能受理罗丝玛的上诉,因为法官再尼是在审讯中发出庭令,并非最终裁决。
“她(罗丝玛)解除我检察司职务的决定还言之过早,只有在高庭法官认定她犯有贪污罪的情况下,她才能将此作为上诉的理由,但如果法庭宣判罗丝玛无罪,我的任命则变成无关紧要的问题。”
他指出,刑事法庭只能对毫无根据的指控宣判无罪、定罪或撤销,而罗丝玛本应就这样的声明向民事法庭提交司法审查。
罗丝玛被控向承包商赛迪阿邦索要1亿8750万令吉,并从中索取650万令吉现金。据称,这是为了帮助赛迪的公司日拔控股有限公司(Jepak Holdings Sdn Bhd)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项目。
该案将于本月8日在吉隆坡高庭,由法官莫哈末再尼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