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敦马哈迪质疑白礁岛、中岩礁及南礁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程序透明度,不满皇委会禁止其律师出席听证会,甚至其律师提出的一切申请都被拒。
马哈迪今日(21日)通过其律师拉菲克拉昔向媒体发出声明,抗议今日召开的白礁岛(Pulau Batu Puteh)、中岩礁(Batuan Tengah)及南礁(Tubir Selatan)皇家调查委员会听证会。
他说,他的律师不曾接获任何有关今日召开白礁岛、中岩礁及南礁皇家调查委员会听证会的通知。
“正常情况下,如果皇委会召开听证会,我或我的律师预料会被传召,并且全程参与听证会。”
“然而,当我的律师得知召开皇委会听证会时,他尝试出席且提交了几项申请和抗议。”
“但,所有的申请和抗议都被拒绝,皇委会听证会将采闭门方式进行。”
马哈迪不满,先前政府成员对他进行许多的指责和指控,包括指控我秘密或擅自对白礁岛的上诉案做决定。”
“这些指控并非事实,根据我的记忆,我在做出决定前,曾咨询总检察署,也聆听相关律师的意见。”
“随后,我将此事提呈给内阁成员,他们(集体)皆同意不继续上诉。”
他说,当时参与讨论的内阁成员,包括当时的副首相拿督斯里旺阿兹莎、交通部长陆兆福、通讯部长哥宾星及国防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布,而这些都有政府记录为证。
他认为,他或他的律师应该有权全程出席听证会,因为符合《1950年调查委员会法》第18条文。
该条文阐明,任何在此条文下成为调查对象者,或以任何方式涉及或与调查事项相关者,皆有权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由律师代表;并且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任何联邦律师,或任何获得州检察长授权的州律师,有权随时在调查委员会面前出现,并就总检察长认为与调查有关的任何事项发表意见。
“显然,法律允许我或我的律师出席整个听证会,直到听证会结束。”
“如果我或我的律师不被允许出席听证会,我如何解释、澄清或为自己辩护?”
马哈迪重申,今日召开的听证会是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并且是采闭门秘密方式进行。
他说,他或他的律师除了要求出席听证会,也提出数项申请,包括要求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劳勿斯、执业律师拿督巴尔迪星及柔佛财政官员拿督莫哈末利达退出皇委会,因存在利益冲突。
“令我感到费解的是,为什么在宣布召开皇委会听证会后,却要以秘密方式来召开?此前,政府成员公开评论,更对我进行各种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