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争子案”在经历5年的诉讼后,上诉庭三司周三维持下级法院的裁决,允许信奉佛教的父亲取消其两个孩子的母亲,单方面为孩子皈依伊斯兰教的决定。
法官莫哈末扎比丁迪亚表示:“我们已经做了决定,这是一致的决定。”
他说,上诉庭接受联邦法院于2018年在幼儿园教师英德拉案件的裁决约束。
“我们认为,我们受到英迪拉案件的裁决约束。此案没有任何可以上诉的不当行为。因此,上诉被驳回。”
此案的另外两名承审法官,分别为S南达峇兰及诺丁哈山。
最高法院在这之前审理英德拉的案件中裁决,必须取得父母双方皆同意,才能为未成年的孩子改教。
此外,根据《当今大马》报道,父亲的代表律师陈丽燕证实,母亲及联邦直辖区改教局的上诉皆被驳回,两名孩子目前仍是佛教徒。
代表联邦直辖区改教局的代表律师是尼占巴希尔,而母亲的代表律师则是阿尔汉拉希米。
这名信仰佛教的父亲,于2016年提交了司法审核,指在他不知情下,2名孩子已被改教。他申请将皈依伊斯兰教的证书宣判无效,并指其前妻是在为了获得监护权下,擅自为孩子改教。
2018年10月16日,吉隆坡高庭批准这项司法审核。
当时的高庭法官阿兹莎纳瓦维(现为上诉庭法官)在她的判决中表示,这对姐弟是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改教,这是无争的事实。
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及孩子的母亲,随后针对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当时,法庭曾指示媒体不能报道此案家长及孩子的名字。
该名母亲是于2015年12月于前夫离婚时,皈依伊斯兰教,并于隔年5月在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局(Jawi)为两名子女改教皈依伊斯兰教。
在这之前,这名母亲才从雪兰莪莎阿南高庭授权取得两名孩子的监护权,但在高庭作出判决宣布改教无效后,两名子女的监护权已被判给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