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女律师游说他人购买“不存在的房屋”,藉机诈财,被捕助查。
雪兰莪州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聂依扎尼助理总监发表声明,2015年9月,一名53岁男子报警,怀疑在一宗房屋投资活动中遭诈骗。
警方调查,疑犯是一名51岁律师,她被指叫事主投资一栋价值15万今吉的屋子,每间屋子可获得18万令吉回酬。
若屋子有新的买家,事主甚至可获得高达90万令吉回酬。
事主同意后以60万令吉购买4间房屋,还获得女律师的保证,指一旦屋子无法出售,将悉数归还这笔数额给事主。
6个月后,事主通过报章,得知这名女律师涉及出售不存在房屋活动而面控后,怀疑自己可能已受骗,于是要求女律师还钱,但遭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
经过近6年的调查后,这名女律师星期四上午8时在警局被拘留,她也在吉隆坡法庭面对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时认罪,被判罚款7000令吉。
警方发现,这名女律师在八打灵再也地区有5项犯罪纪录,所有案件已被带上法庭审讯与聆审中。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