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州鹅唛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兹敏周五(12日)入禀法庭,要求撤销选区内10名选民起诉他通过“喜来登政变”推翻希望联盟政府,是欺骗行为且违反受委托义务的诉讼。
阿兹敏通过扎里夫尼占慕丁律师楼入禀撤销申请,理由是上述选民没有说明合理的诉讼因由,反之,这是诽谤、琐碎、无理取闹或滥用司法程序,以及违反联邦宪法。
他说,上述选民的诉讼违反答辩人在联邦宪法第10(1)(c)条文下,所赋予的自由结社这项基本权利,而法庭不应该处理明显违宪的诉讼。
阿兹敏的代表律师尼占慕丁在高庭法官玛丝琳达通过电子审查系统进行案件管理后,受询时对记者说,法庭谕令其当事人在本月24日或之前入禀支持申请撤案的宣誓书。
“法庭也择订同日(3月24日)进行案件管理。”
上述年龄介于36岁至64岁的选民于去年11月27日入禀这项诉讼,要求颁布身为该区代议士的阿兹敏已违反受委托的义务、欺骗及违背对选民的承诺。
他们指阿兹敏违背对选民承诺是违宪行为,特别是构成宪法基础的议会民主及代议制民主原则。
他们要求法庭宣判阿兹敏违反的行为有欺骗选民之嫌,且违反受委托的义务,并要求损害赔偿、惩戒性赔偿、堂费及法庭认为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