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指出,联邦宪法赋予州属立法来管制向穆斯林宣扬其他宗教,包括透过传教丶婚姻及其他管道,试图说服丶诱使丶邀请穆斯林脱离伊斯兰。
“联邦宪法第3条文保障了伊斯兰的地位,而联邦宪法第11条文则赋予人民自由信奉和实践宗教信仰的权利,但上述联邦宪法第11(4)条文,约束向穆斯林宣扬其他宗教。”
祖基菲里是就网传视频指一名男子帮穆斯林妻子改信兴都教一事,如是回应。
他呼吁民众把此事交由警方调查及采取下一步行动。
据他所了解,几乎所有州属都有上述立法,只有联邦直辖区的管制和限制宣传非伊斯兰条例,目前还处于最后草拟阶段。
“这是政府巩固大马伊斯兰法律的首要工作之一。”
另一方面,大马伊斯兰发展局也呼吁民众保持冷静,别胡乱揣测。
该局总监拿督阿都阿兹发表文告时,呼吁民众让相关单位处理此事及决定下一步行动。
他提醒民众,若某些人使穆斯林叛教,是会在管制和限制宣传非伊斯兰条例下,受到对付的,并指这条例在我国数个州属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