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雪州警方已开档调查30宗报假案遗失大马卡的案件,且案件有增长的趋势。
这些案件的“事主”,都是为了逃100到1000令吉的罚款。
凡是首次遗失大马卡者,依法被罚款100令吉后,始获得申请新的大马卡,第二次则罚款300令吉,第三次及以上,则罚款1000令吉。
雪州刑事调查局主任拿督法兹尔高级助理总监周四首次通过线上记者会指出,这类案件与日俱增,从去年全年的107宗案件,增至今年的首个月已有30宗。
他说,这些“事主”报警指遭抢劫或掠夺。但是,待警方深入调查后,“事主”才承认本身报假案。
“相信这些人是为了避免被罚款,因而报警指大马卡在遇抢劫或掠夺案时不见。”
“警方在接获投报后,当然会开档调查,但是很轻易的发现前来报案者,无法提供遇劫的经过与实情,待最后,他们只能坦承报假案。”
法兹尔指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查案,部分报假案者被起诉,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多6个月、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