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在加影芙蓉大道酒驾,导致一名厂工身亡的销售员今天被控上推事庭时,否认有罪。
41岁的被告何耀胜(译名)是在通译员宣读其罪状后,在推事沙鲁面前否认有罪。
被告被控于11月27日早上11时35分在乌鲁冷岳加芙大道3.8公里处,因酒驾致死一名44岁的摩托骑士聂兹迪达。
因此,被告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4(1)(b)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5年监禁和罚款5万令吉或吊销驾照长达10年。
早上10时30分开庭时,在犯人栏中的被告在审讯过程中都低着头。莫哈末海鲁尔伊克兰副检察司提出5万令吉保释金与一名担保 人让被告保释,但被告代表律师以当事人的生意深受有条件行管令影响,妻子没有工作,以及还要养育3名正在就学的孩子为由 ,要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1万令吉。
最后推事庭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一名担保人以及提交护照,保释候审,并择定明年2月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