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全斗焕涉嫌诽谤“五一八光州民主化运动”遇难者,光州地方法院周一(30日)一审认定当时军用直升机射击民众属实,判处全斗焕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韩国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89岁的全斗焕当天亲自到光州地方法院聆听宣判,法院认定1980年“五一八光州民主化运动”期间军用直升机的确曾射击本国民众,因此判处全斗焕毁损死者名誉罪名成立。
依韩国现行法规,毁损死者名誉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约1万8400令吉)以下罚金,检方向全斗焕求处1年6个月徒刑。
全斗焕在2017年4月出版的回忆录中主张,已故神父曹皮乌斯声称目睹军用直升机对民众开枪的证言子虚乌有,并批评曹皮乌斯是“亵渎神职的无耻骗子”。全斗焕于2018年因涉嫌毁损抗争运动遇难者名誉遭起诉。
全斗焕在一名警卫搀扶下缓慢地步入法庭,其夫人李顺子亦陪同出庭。被记者问及是否承认开枪镇压光州民主化运动并负有责任、为何尚未谢罪,全斗焕未有回应。他此前以早老性痴呆症恶化为由,一直拒绝出庭受审,法院在被告缺席下审理案件。但全斗焕在去年11月被拍到打高尔夫球,引起争议。
光州地方法院表示,希望在五一八事件中应负最大责任的全斗焕真心对因此承受莫大痛苦的众多国民致歉。不过,全斗焕周一出席宣判时仍与之前参加庭审一样,多次打瞌睡。
1980年5月18日至27日,全罗南道光州学生和平民示威抗议军方戒严令,军方派军队镇压,造成500多人丧生、3100多人受伤,称为光州事件或“五一八光州民主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