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污染根登河流的4名华裔男女董事,周一上午被控上士拉央法庭。
刑事调查主任拿督法兹尔高级助理总监指出,3男1女公司董事将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5(1)条文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条文(收留非法外劳)面控。
他指出,另外8面缅甸及员工则将面对195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条文(滥用准证)下被控。
他说,警方是于周一将有关调查报告提呈予副检察司后,接获指示于当天将4名董事控上法庭。
法兹尔周一发文告指出,这是雪州警方自今年9月份,第三宗将涉嫌污染事件的有关人士控上法庭。
他强调,警方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罔顾法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