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周四在记者会上表示,中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出口管制法》,对出口管制范围、管制制度、管制措施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商务部将适时完善、发布管制清单。
高峰指,出口管制是国际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通行的做法,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便先后制定了化学品管理条例、核出口管制条例等有关出口管制的行政法规;如今中国为适应新形势下出口管制工作的需要,维护国家安全及利益,通过新法统领出口管制工作,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高峰又指,商务部将积极推进《出口管制法》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确保有效实施《出口管制法》确立的各项制度。
在上述管制法下,对任何国家或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可据实际情况对其采取其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