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说,鉴于我国8岁至10岁的儿童中,有48.2%的人缺碘,政府决定从本月30日开始,强制规定全马重量20公斤以下的食盐必须加碘才能售卖。
他说,若有厂商或销售商违例将在《1985年食品条例》下,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他也说,沙巴已经执行这项条例,目前扩展至全马。
他今天(25日)发表声明说,根据全国缺碘调查显示,有2.1%的孩子患有甲状腺肿大(Goiter),孕妇和学生的碘摄取量没有达到理想水平,希望能够推广碘普及化,协助提高大众对碘的摄取量。
他也说,在食盐加入碘不会影响味道,民众不需提高食盐的摄取量,因为过多盐分会导致慢性疾病,如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