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去年7月遭希盟政府撤回的《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776法令),周二由国盟政府重新提呈,恢复国家元首在国安会的权力。
首相署部长拿督达基尤丁是于今日(18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这项修改备受争议的《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一读。
法案第3条文建议,修正776法令的第18(1)条文,即在国家安全理事会的的劝告下,把原本的“首相”可宣布国内任何地区为“安全区”,改为“国家元首”。
法案建议修改把第18(4)和第18(7)条文里的“首相”,都修改为“国家元首”。
法案也建议修改第37(2)条文,即将出席理事会会议的成员,一旦泄漏会议的内容,刑罚将从原有的2年提高至5年。
法令也增设第42A 与第42B 条文,任何公司、合伙公司、组织或等人违法,可受到对付。
希盟政府曾于去年4月9日,在下议院提呈《2019年国家安全理事会(修正)法案》,建议将《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中阐明的赋予首相极大权力,包括宣布国内任何可能面对安全问题的地区为“安全区”的权限,从原有的“首相”修改为“国家元首”。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于2015年12月3日经过约7小时的激烈辩论后,获得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
不过,由于政府在2016年因未经国家元首御准而让《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于宪报上颁布,引起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