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装精品店工作的1对姐妹花,在女经理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花掉1万7352令吉款项,东窗事发后,遭女经理报案捉人。
瓜拉姆拉警区主任阿兹里助理总监在文告中指出,这对年龄分别22岁及19岁的巫裔姐妹花已被捕,警方今天已将她们带往法庭申请扣留令,延扣4天助查,直至本月21日。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08项(失信)条文对这对姐妹花展开调查,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监不少过1年或不超过14年,以及鞭笞与罚款。
有关服装精品店的经理是1名38岁的巫裔女子,总店是在华玲,而案中的分店则在双溪大年安曼再也广场2楼,并聘请这对姐妹花负责打理该店的生意。
该经理在报案时指出,本月16日上午11时53分,她接获广场管理层的来电,指其服装精品店没有开门做生意,将会面对500令吉的罚款。
她在尝试联络这对姐妹花不果后,在下午2时26分赶到该分店,并在分店见到其中1名员工,该员工给出很多理由,总部不接受并当场终止这对姐妹花的职务。
该经理在8月17日,下午6时45分在分店内进行稽查账目时,发现从7月21日至8月16日的营业额共2万6086令吉,经过盘问后,她们最终表示将偿还8734令吉,意味着1万7352令吉已被她们花掉。
这对姐妹花最终向经理坦诚失信服装店的上述款项,并将失信款项作为已用。
根据该经理的解说,该分店必须在每天营业时间结束后,将钱存入公司的银行户头,并将收据通过手机运用程式转发给公司,可是从7月21日至8月16日,她们没有将钱汇入公司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