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驳斥有关他同意与投资银行高盛(Goldman Sachs)就一马发展公司案,达成17.5亿美元(76亿令吉)和解的指控。
他表示,他于2月28日辞职时,尚未达成和解。
“我们没有(接受17.5亿美元)。我在2月28日辞职时,与高盛没有达成任何和解。”
他在周五的一份声明中说,无法获得他就高盛事件发给前首相的信件副本,只是令此事显得残缺不全。
因此,他申明,他将停止再对此事发表评论。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周四(6日)在国会中表示,前朝政府已寻求与高盛进行75亿美元的庭外和解。但该投资银行拒绝了这一献议,反建议15亿美元。
扎夫鲁揭露一份志期2月11日的信函显示,汤姆斯曾告知前首相,高盛已将献议价提高至17.5亿美元。
他说,这封信显然与前总检察长促国盟政府不应接受庭外和解的主张相抵触。
高盛在7月时表明,将支付39亿美元以寻求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