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此案的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形容,贪污是社会的“癌症”,因此建议法官将保释金定在200万令吉。
“尽管在调查期间,被告给予充分的合作。但是,贪污是严重罪行,是社会的‘癌症‘。我希望法官能够让被告以200万令吉交保。”
不过,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向法官求情,最终获得法官阿祖拉获准以100万令吉、2名担保人及交出2本护照做保释。
她说,被告需于今日(7日)至少支付一半的保释金,即50万令吉,而另外的50万令吉获准最迟下周一(10日)缴付。
“被告的国际护照与外交护照也必须上交给法庭。”
她也宣布,本案将于9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