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期间趴趴走,沙巴纳闽17名戴隔离腕带者因为擅自离开隔离地点而各被罚款1000令吉。
纳闽卫生局是在一篇文告中,如是表示。
早前在社交网站广传多位接受隔离者,戴著腕带到处趴趴走,经过卫生局的调查后发现,共有17人涉及,而每人被罚款1000令吉。
纳闽卫生局总监依斯姆尼医生表示,这些人已经进入隔离期的第12天,他们仍然需要在第13天进行咽拭子检测。
当地政府乃是根据1988年预防和控制传染法令(342法令)执行居家隔离措施,任何人若违例,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受对付,最高刑罚可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