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钱集团通过发送短信(SMS)给手机用户,在未经用户同意下征收50仙至4令吉的收费牟利。
反贪污委员会于周一傍晚展开行动,在巴生谷一带逮捕该诈钱集团3间公司的董事及技术人员,并于今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向布城推事庭申请延扣8名年龄38至44岁的嫌犯助查。
据了解,这个诈钱集团是通过“短信内容服务提供商”,发出付费短信给全国各地的手机用户。
这些付费短信多数是有关促销或服务供应的讯息,在未获得用户的同意下直接发送给用户的手机,并征收每则短信50仙至4令吉之间的费用,而一般上用户都不知道其实他们在收到讯息的同时,已被征收短信费。
反贪会主席拿督斯里阿占峇基受询时证实上述逮捕行动,指此案是在2009年反贪法令第16条文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