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马华被指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有关的83万5258.19令吉,将充公上缴国库。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是在周三批准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所提出的申请,以充公彭亨马华已被反贪会扣押的上述款项。
法官在其简短判决中说,作为申请人的反贪会已成功证明,扣押自彭亨马华的83万5258.19令吉,属于非法活动收益。
他说,答辩人不曾否认他们已通过来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支票,接收300万令吉的这一事实,但声称这笔钱已被花光。
“答辩人(彭亨马华)在宣誓书中说,这笔83万5258.19令吉是其他来源的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