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6日讯)汶莱肃毒局于本月6日管制局展开4次突击行动中,逮捕了15名年龄介于15至54岁的本地男子和1名本地女子,这些突击行动是在甘榜瓦桑一个活跃于非法毒品活动的地点进行。
逮捕行动中查获数个装有水晶状物质的塑料包装,相信是甲基苯丙胺的A级管制毒品,重量超过7克,估计价值超过汶币1,000元。此外,也查获用于毒品的几种器皿,塑料包装,数字秤,移动电话和现金总额超过汶币18万元,以及相信是为购毒使用的多种外币。
该局在根据《滥用毒品法》(MDA)下调查是项案件,触犯法令为:
五名犯罪嫌疑人触犯《滥用毒品法》27章第3A节,以贩卖为目的拥有受管制毒品,其最低刑罚为监禁5年和5下鞭刑,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和15下鞭刑。以及为贩毒目的而拥有超过100克的A类受控毒品,将判处以死刑;
3人触犯《滥用毒品法》第27章第6(a)条,拥有管控毒品,可判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汶币2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所有落网者触犯《滥用毒品法》第27章第6(b)节,食用受管制毒品,最高可判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汶币2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2人触犯《滥用毒品法》第27章第7节,持有食用毒品的器具,可判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汶币1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一人《滥用毒品法》第10章第27节,将会受法律对付。
该局敦促公众合作打击汶莱的非法毒品活动。该局希望对所有在协助和支持消除毒品活动者表示感谢。
如发现任何滥用毒品活动,请致电2448877(办公时间),热线8777444(下班后)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与该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