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 年马尾造船厂建成厂史陈列馆,可供陈列的文物寥寥无几,这就倒逼着我们开始重视文物的采集。本人在马尾造船厂宣传科工作的时候,曾介入厂史馆的筹建和多次改版更新,就有意识地注重这类“可移动”文物的收集。现将经历过的文物发现与考证追述几例,回想起来感慨良多,算是留下历史的记忆吧。
1994年1月的一个中午,有热心职工告知,马尾镇后山坡上居民搭盖房子时,扒出一块石碑,置于水沟上当踩脚石。我和宣传科的同事闻讯赶往现场,很快找到了这块不起眼的石条。翻转过来是正面,擦掉沾泥杂质,现出“船政大臣示”字样,这肯定与船政有关。
我们当即动手,将石碑搬回厂里。经一番清洗整洁,碑刻完整无缺,大小字迹清晰可辨。
经测量,石碑全长1.32米,碑面高0.94 米,宽0.3 米,厚0.13米。碑文楷书正写,阴文刻字,全文49字,上为“船政大臣示”五个竖排大字,每字8×8厘米,下为四行竖写正文,每字3×3厘米。全文为:“山上竹木栽植多年不准斫伐无论军民人等如敢不遵守约束私行斫取许即指名禀究定即从重惩办毋违特示”(文中无标点)。
对于这块船政碑刻,记得当时心中还略有遗憾,文字内容与船政造船关系不大。我把发现碑石一事告诉了马尾船政老人陈道章先生。陈老来到厂里一看,就说年少时他见过这块碑刻,原是竖立在船政衙门(那时已改作马尾海军要港司令部)后山通往天后宫的路旁,抗战时失落。陈老推断,碑刻应该是沈葆桢主政时期所立。
他还回忆:马尾中岐村山上数十年前林木茂盛,时常有豹子等野生动物出没,经过“大炼钢铁”,树木被大量砍伐而稀少。
“这块碑刻见证了马尾船政时期的生态环境,发现并保存起来,自有意义。”陈老如是表示,还把我们的发现写入他的著述中。
之后,我们用红漆重描了碑刻文字,陈列在厂史馆内。
不曾想参观游客中有人对此颇有兴趣,认为船政早期就重视环境保护,难能可贵。福建省里文物部门也重视这件文物,将其列为中国国家二级文物加以保护。2016 年马尾造船厂整体搬迁连江县粗芦岛,厂史馆撤除,这块碑刻留给了马尾船政文化建设管委会,现置放在船政文化博物馆二楼。
(林樱尧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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