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打保镖”主嫌二度被延扣5天,以协助调查。
雪州总警长拿督阿祖乃迪周日在记者会上受询时,证实该名43岁嫌犯于周六(17日)结束延扣后,再由巴生南区警方扣押,并且获得5天的延扣。
他指出,雪州警方主要是调查嫌犯涉嫌殴打2名保镖及侮辱宗教的案件,至于涉嫌非法放贷与洗黑钱活动则由全国警察总部负责调查。
另一方面,金马警区主任莫哈末再纳助理总监周日发文告澄清,“富商打保镖”的主嫌未曾获得“优待”,让召开记者会向被打的2名保镖及全国穆斯林道歉。
“该道歉谈话是在将嫌犯转交予巴生南区警方的过程中发生,当时,有一群记者在金马警区采访有关穆斯林赌博广告视频的记者会后,刚好在警区大厅遇上嫌犯。”
他指出,该批记者在巧遇嫌犯后,即拍下警方移交嫌犯的过程,而嫌犯也是趁此时以华语向在场记者传达道歉意愿,并不是如外界所指般召开记者会。
他说,当时在场的记者也没有向嫌犯发出提问。
“因此,警方劝请各界不要趁机玩弄该课题。”
“富商打保镖”事件是于本月13日晚上10时,在首都槟榔路一间共管公寓发生;上述主嫌因为不满其2名保镖进行禁食斋戒,不仅对他们拳打脚踢、鞭打及出示手枪威胁,更出口侮辱保镖所信仰的宗教。
随着该2名年龄分别为26与44岁的保镖报案后,警方随即将疑犯、一名保镳与3名疑犯员工拘捕助查后,并且意外揭发疑犯的公司从事非法放贷与洗黑钱活动。
警方除了搜到100块共100公斤的金砖、从其中一名事主取得的一把手枪与10颗子弹、5部手机与两条藤鞭,也在其中一名员工的住所,搜到1万2500张面值100美元的钞票;单单搜到的金砖与现款,就价值共2845万令吉。
金马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与第506条文(刑事恐吓)查案,至于雪州警方则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伤人)、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与298条文(引起不和谐、不团结或敌意、憎恨或恶感等,或以宗教理由影响维护和谐或团结)查案外,也会从1952年信贷法令第5(2)条文与反洗黑钱法令第4(1)条文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