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1日讯)汶莱陆路交通局(JPD)属下执法单位在2021年2月期间连续进行了22次执法行动,针对《道路交通法》第68章的法律的各种违法行为,并向28辆商用车发出45张罚单。执法行动是与汶莱皇家警察部队(PPDB)联合展开,涉及的地区包括摩拉至都东高速公路,兰拨路桥,甘榜古邦、加东,舍鲁苏和都东路商业区。
行动包括巡逻,路障行动,及取缔霸王车行动。
在所发出的45张罚单中,有31%因驾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而被罚;非法改装或调整速度警告装置(SWD)为13%; 11%的车辆不符合商业车辆规定;11%没有效车况良好证明的商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