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计划舞弊案表罪成立,她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自辩。
罗斯玛面对1项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控状。
控状指出,罗斯玛是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理扎索贿和收贿,以作为协助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获得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她被指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在吉隆坡双威太子广场的一家咖啡馆、她位于大使花园的住所,以及布城首相官邸犯罪。
罗斯玛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坐牢长达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