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吉打“西瓦甘加”感染群的扁担饭店业者尼札莫哈末遭起诉索偿150万令吉诉讼案,被告否认自己是“西瓦甘加”感染群的祸首。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周日(20日)已提呈抗辩书上法庭。
吉打州消费人协会秘书尤斯里于周一在记者会上指出,被告(尼札莫哈末)是通过代表律师布汉提呈抗辩书上亚罗士打高庭,提出质疑该协会作为起诉人的代表性,因为无法代表当地人。
他说,该会代表律师莫哈末祖努也在周一收到有关抗辩书,并会在14天内在法庭针对被告抗辩书的内容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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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协会是可以代表会员们即200名那坡商民进行起诉,因为这是会员的权力”。
他提及,起诉方已经召集55名证人包括卫生官员,可证明被告是有关感染群祸首。
他也说,如今有待代表律师作出回答后,并交由高庭定夺,等待后续审讯日期安排。
出席者包括吉打州消费人协会秘书理事拉希及沙里尔。
【新闻背景】
扁担饭店业者尼札莫哈末(57岁),是我国永久居民,他于7月13日从印度返回大马后,首次检测呈阴性反应,不过也被指示返回古邦巴素县那坡居家隔离14天,惟他却于7月23日被民众发现他违反隔离指令外出到其经营的扁担饭店,并拍下照片,警方得悉后上门逮捕他及开出罚款。
尼札莫哈末于7月28日确诊,同时传染给1名孩子及4名外籍员工,“西瓦甘加”感染群因此爆发。
较后,此感染群扩散到吉玻、槟城共6个县爆发,其中吉州古邦巴素县、居林县、以及巴东得腊县,玻州加央、以及槟城北海中、南部,共有45宗确诊病例。
同时,也造成吉打州政府对4个区域执行“针对性加强行管令”,居民必须接受检测。
尼札莫哈末经于8月13日在亚罗士打医院被提控4项违反隔离指令控状,被判5个月监禁及1万2000令吉罚款。
较后,吉打州消费人协会代表那坡区200名商民及5个非政府组织,于8月19日入禀亚罗士打高庭,对他提出民事诉讼,索偿总额15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