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虐打黄姓女子的男女嫌犯,其中一对22岁和17岁的男女周一被控上安顺推事庭,男被告俯首认罪后被判决罚款3000令吉。
据了解,女被告因年仅17岁,法庭需等候其行为报告(laporan akhlak),才会有进一步的判决。
至于男被告的妻子,因在事发时只是手持手机拍摄视频,并没动手打人,因此没有被控告。
案中17岁女被告是男被告妻子的朋友;男被告为刘家伟(译音)。
2人是被控于2019年11月19日在霹州半港新邦安拔一住宅,致伤黄姓女子,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4( 持武器致伤他人)条文。
男被告刘家伟在缴付罚款后便离开。女被告则在下午时分,由亲人陪同到法庭办理保释手续后,在亲人陪伴下离开。
此宗事件是于今年4月期间发生在霹州半港,有关视频近日才被上传到社交媒,在视频中有一男一女虐打另一名女子,包括抓头砸桌,香火灼脚板,不断抽打女子脸部等画面,引起网民关注和愤怒。
较后,彭亨州一个非政府组织报警要求调查此案,而警方在11月7日在吉隆坡成功逮捕一男两女,并在周一将其中两人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