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3岁的新加坡籍男子承认贿赂移民局官员,成为第一位违反互惠绿色通道(RGL)罪成的外籍人士,并被地庭判处罚款1万令吉及监禁2个星期。
被告杨文涛(译音,工厂董事)承认犯下《刑事法典》第214条文所述的交替罪名,他周三在法庭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后,向法官卡玛鲁丁甘孙承认犯罪。
根据控状,杨文涛在周六(24日)于早上9时40分,在苏丹依斯干达大厦入境处,向一名移民局官员行贿100令吉。
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因违反互惠绿色通道(RGL)而被禁止入境。他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条文被控,他同样在交替控状的《刑事法典》第214(企图行贿)条文下被控。
法官在聆听双方的陈词后,判处被告在交替控状的《刑事法典》第214(企图行贿)条文下罪成,判处罚款1万令吉及监禁2个星期。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哈扎卡立表示,被告在新山经营一家工厂,聘请多名大马员工,对当地经济有贡献,要求法官轻判。
本案的主控官是大马反贪会的检举官玛希。
被告随后选择缴付罚款。
此外,柔州反贪会较早前发文告指出,持有互惠绿色通道许可证的被告,可以凭证入境我国,但需要隔离14天。他行贿移民局官员是为了免去执行隔离令,在被捕后已被延扣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