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V控股前高级总经理在地庭被控受贿1万令吉作为推荐一家公司稽查,以为FGV公司获取国际永续发展与碳认证(ISCC)。
被告为52岁的诺拉占,否认有罪。地庭法官阿兹曼阿末允许他以7000令吉保释出外,并择定11月20日过堂。
此案副检察司为诺蒂阿娜,诺拉占代表律师为莫哈末希山。
被告被控在2019年3月1日清晨3时45分至3时55分之间,在位于克卡兰路的反贪会从一名名为莫哈末理查的男子收取1万令吉,作为推介MRA Sustainable Solution公司为隶属FGV棕油公司的8座建筑物,获取国际永续发展与碳认证。
被告的行为抵触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 》第16(a)(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