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坚称,涉嫌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的关键人物刘特佐,目前的确身在澳门,并反问要求外国警察要捉一名罪犯:“有错吗?”
他承认澳门方面早前的回应,指他于2018年曾派人到澳门寻求协助的说法,但当地警方也应该要考虑大马警察通过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缉捕刘特佐的做法,因此当地警方有义务提供协助。
他重申,刘特佐案件与政治无关,而是一名罪犯。
“如果他们要求我们的合作,我们也会协助,如今我们要求外国警察合作,有错吗?”
阿都哈密说,警方应该有警察的“本能”,最主要的目标是解决罪案,这也是警察扮演的角色。
“刘特佐几乎毫无拘束地在澳门发展业务,他的家人都在那里,SRC案中的该公司前董事经理聂费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的孩子更在香港求学,要调查他们的下落,真的很难吗?”
阿都哈密说,这是一起涉及500亿令吉的罪案,不是一场政治斗争。
澳门保安局局长黄少泽早前回应阿都哈密的指控时,指该局在2018年通过中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央办公室,告知大马当局,刘特佐并不在澳门。
不过,阿都哈密向《法新社》透露,警方今年拘捕一名持续送文件到澳门给刘特佐的女郎,因此断定刘特佐身处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