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早前针对高庭驳回其要求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提供SRC国际有限公司案证人名单和证词的申请提出上诉,但今天(4日)却撤回这项上诉申请。
上诉庭3司拿督斯里卡马鲁丁、巴威德拉和拿督诺丁在纳吉代表律师努莎希拉提出上述要求后,撤销这项上述申请。
不过,努莎希拉要求法庭记录纳吉有权在实质性上诉中提出上述课题,并指这已经获得控辩双方同意。
主控官拿督西丹巴兰说,他并不反对纳吉撤回上诉,也不反对纳吉有权在实质性上诉中提出上述课题。
去年11月15日,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驳回纳吉要求获得证人名单和证词,以让他准备自辩的申请,高庭去年11月11日裁决纳吉7项滥用4200万令吉SRC资金表罪成立及需自辩。
今年7月28日,法庭宣判纳吉在7项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指控全部罪名成立,一共被判入狱7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尽管如此,由于莫哈末纳兹兰谕令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只需坐牢12年。
法庭批准纳吉提出暂缓执行监禁及罚款的刑罚,以等待上诉庭的上诉结果。
努莎希拉较后时告诉媒体,由于今天只是申请撤回上诉,加上纳吉需要在吉隆坡高庭出席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案审讯,法庭允许纳吉今天缺席上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