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党不曾放弃捍卫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355法案)(RUU355),因为这是该党长期以来的理想。
伊党副主席拿督莫哈末阿玛指出,尽管伊党捍卫355法案,但目前该党专注在恢复遭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的经济状况。
“今天重视经济问题及疫情,这必须现在解决,因为它是最主要的问题。之后,我们再一步一步前进,但不代表我们停止(捍卫355法案)。”
他提到,伊党愿意等待一段较长的时间,以修正有关法案。
莫哈末阿玛也是吉兰丹州副州务大臣,他今日出席丹州国庆月及挥动辉煌条纹运动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现有伊斯兰法庭最高刑罚为5000令吉罚款、监禁3年及伊斯兰鞭刑6下;而所提呈的动议要求修法提高至10万令吉罚款、监禁10年及伊斯兰鞭刑100下。
目前,伊党执政的丹州已有允许断肢刑罚的法律,但碍于联邦宪法所限,因此一直都没能真正落实。
前朝国阵政府曾经三度让此法案在国会上提呈动议。第一次是在2016年5月26日,接着是同年11月。
2017年第3季国会的最后一天,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再获得政府和国会议长允许提呈个人议员法案动议,当天国会在一片争议声浪中结束。
根据议会常规第49条文,个人议员法案需分别经过一读(提出动议、辩论和投票)、二读(动议转为法案、辩论和投票)和三读(把法案带到上议院)才能宪报。
早前,登州公开鞭笞两名女子引发全国争议,性平盟及大马人权委员会皆呼吁,联邦政府废除民事及伊斯兰鞭刑,并修订355号法令约束州伊斯兰法庭权限,禁止各州执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