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入狱!
一名失业青年在路上以“超人”飞行姿态飚摩托车,今日被推事庭判处罪成,入狱1天及罚款5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5个月监禁替代。
推事卜特丽诺西拉谕令被告即起服刑,并吊销驾驶执照1年。
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1日零时55分,在大使路-淡江大道(DUKE)鲁莽及危及本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骑乘摩托车。
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A)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和1万5000令吉罚款,并吊销驾照或至少两年内不可再申请驾照。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表示对本身的举止感到后悔,并请求能从轻发落,而检察官阿都拉卡扎里则要求判以警诫性的刑罚,作为对被告和公众的教训。
在同一庭上,另一名19岁的失业青年莫哈末阿祖安被控在路上犯下“单轮”的危险骑乘动作罪成,须执行18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令。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2019年8月26日凌晨1时51分,在吉隆坡市的拉惹劳勿路表演单轮特技表演,犯下鲁莽骑摩托车罪名。
他也被勒令缴纳3000令吉的押金,并在12个月内完成180小时的社区服务,同时禁止在两年内申请新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