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今日(24日)在高庭,面对经修改的涉嫌篡改1MDB最终审计报告案控状时,否认有罪。
通译员在法官莫哈末再尼面前分别宣读两人的控状后,纳吉(67岁)及阿鲁甘达(43岁)点头表示明白,及要求展开审讯。
法官在批准控方要求修改控状的申请后,谕令通译员向两名被告宣读经修改的控状。
所修改的字眼,分别是把“已经备妥”(yang telah disediakan)改成“已敲定”(yang telah dimuktamadkan),以及把“在有关报告敲定之前”(sebelum laporan berkenaan dimuktamadkan)改成“在有关报告重新敲定之前”(sebelum laporan berkenaan dimuktamadkan semula)。
根据经修改的控状,身为时任首相兼财政部长的纳吉利用其职权为本身收贿,以便他在1MDB公司营运时所扮演的角色,不会受到民事或刑事对付。
控状指出,也是北根国会议员的纳吉,指示总审计司已敲定的1MDB审计报告在重新敲定及提呈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前进行修改,纳吉在当中有直接利益。
被指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间,在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阿鲁甘达则被控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与纳吉串谋篡改上述报告,以包庇纳吉免于受到与1MDB事件有关的纪律、民事或刑事行动对付,因此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的第23(1)条文及第24(1)条文同读,刑罚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