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周五驳回反贪污委员会要求暂缓执行退还一亿9400万令吉充公款项的谕令,允许巫统、马华妇女组及另两家公司取回有关款项。
法官莫哈末再你今天(19日)聆听申请人反贪会和4名答辩人即巫统、马华妇女组、Binsabi私人有限公司和Perano私人有限公司的陈词后,作出上述决定。
马哈蒂副检察司在庭外对记者说,他们将等候总检察署对这项裁决的指示。
马华妇女组的代表律师是拿督陈忠俊;Perano公司的代表律师是哈比占、Binsabi公司的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哈西夫。
控方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申请充公这笔被指来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及与一个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1MDB)挪用资金丑闻有关的款项。
2月7日,法官再尼驳回政府要求充公来自巫统、马华妇女组、Binsabi私人有限公司和Perano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
法官是基于控方无法证实有关款项来自前首相纳吉,也没有证据显示这笔款项来自非法收益,因而驳回反贪会的申请。
反贪会分别充公巫统1亿9296万5413令吉61仙、马华妇女组30万令吉、Perano公司33万7634令吉,以及Binsabi公司82万725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