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9日讯)卫生部长拿督伊桑在新冠肺炎疫情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自今年1月初开始新冠肺炎爆发以来,陛下政府已实施了几项预防措施,以确保国家人民和居民的安全与福祉。自2020年1月30日生效的《传染病法》(第204节)得到了支持。而一些指令则在该法令第62章(A)条下发布。
在这方面,卫生部谨在此提醒民众,必须遵守卫生部发布的所有指示和法令,以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蔓延。根据《传染病法》(第204节),发现任何人违反或拒绝任何发布的指令,即属犯罪。
卫生部也提醒民众,苏丹陛下在御辞中提到,卫生部和汶莱皇家警察部队属下的官员还被授权对发现违反所发布指令的任何人发出罚单,最高为汶币5千元罚款。同时,还可以对被判有罪的任何人采取严厉法律行动,将其绳之以法。如果被定罪,可判罚款最高汶币1万元或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