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消息循环流传!
去年初有一则“婴儿遭匪徒乘车掳走,公众受促散发消息”的假消息,遭有心人士窜改些许讯息后,日前再度流传,警方对此斥责涉案者居心不良,并警告散播者会面对法令对付。
警方日前发现一则假消息,指雪兰莪州鹅唛占7英里发生匪徒乘坐红色宝腾勇士轿车,掳走12岁婴儿的消息,在社交媒体流传。
撰文者还“提供”车牌与“父亲”手机号码,并要求公众发送WhatsApp简讯到全马其它群组。
鹅唛警区主任阿里菲助理总监周六(6日)发表声明,郑重否认此事,他表示这是一则假消息。
“有关简讯曾于去年一月在柔佛州居銮流传,当时居銮警区主任已否认此事。”
阿里菲促请公众,在未经证实消息真伪前,勿随便散播,这些不实消息,会引起公众不安。
他也警告,散播这类事件者,可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3)条文下受到对付,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