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名缅甸男子日前在沙叻丁宜新镇庆祝泼水节违反行动管制令,遭推事庭罚款最高1000令吉。
年龄介于19至34岁的41名被告在聆听缅甸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推事阿基鲁丁向他们施予上述刑罚。
推事庭也谕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一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所有被告在被列为疫区的地方即雪州,群聚进行宗教活动泼水节(Thingyan)。
他们是一家工厂的员工,被控于4月12日晚上8时30分至晚上10时之间,在员工宿舍范围作出上述罪行,进而抵触2020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法令(疫区内措施)第6(1)条文,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坐牢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努鲁法拉欣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向所有被告施予监禁刑罚,因为他们在行管令期间参与泼水节,他们的行为就像在挑战我国法律。
被告代表律师拉贾辛甘则向法庭求情予以罚款刑罚,理由是他们是合法外劳及来自贫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