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令期间,6名男女无视警方3次警告,竟在租住地点喝酒而被逮捕!
砂拉越石隆门警区主任博戈(Poge ak Nyaon)警监周日(19日)向媒体表示,警方先后3次来到坐落石隆门燕窝山的厄尔玛斯路的1间出租屋,警告上述在出租屋聚众喝酒的6名男女。
他说,这6人当时仍继续喝酒,警员在周六下午5时15分再度前来,采取行动管制令行动将他们逮捕,并押回警局盘查。
他补充,遭到逮捕的6名男女当中,3名华裔男子皆是石隆门大段的菜农,年龄介于56岁至68岁;3名年龄介于20至36岁的印尼女子均无业。
“6人将在刑事法典186条文的11(1)及2020年传染病法令和移民法令被调查。”
他指出,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者,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年监禁、罚款最高1万或两者兼施。至于2020年传染病法令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监禁半年、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