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8日讯)砂人联党青年总团长程明智批评联邦贸工部,在第三阶段行动管制,实施被允营业行业的雇主,必须承担工作的雇员若不幸患上冠病一切医药费,完全是匪夷所思!
他指出,当局所实行的指南该条例,对获准营业领域的雇主对此感到哗然及不安;而且也根本很不合理,当局必须关注雇主们的心声,必须立即纠正。
他声称,当局不能在目前行动管制之际,在有限度允许一些行业可申请经营,却对雇主实施有关苛刻的条例,当然被准营业的雇主和雇员抗疫安全,必须获得考量,并放在首位的位置。
“如当局实至是担心疫情会蔓延,就不应给有限度一些领域行业复工,从而产生矛盾;再令有识之士担心的,如当局要雇主必须负上所谓的责任,或可能会出现雇主担心受罚,而隐瞒相关雇员不幸患上冠病的病例或者是疑症不良现象。”
程明智今日发文告强调,当局所发出的最新指南,共有10项条文,其中9条包括雇主和雇员必须载口罩,和顾客保持社交距离、营业场地需有效消毒等,都被视很好措施,只有最后一条显要雇主来承担雇员若患冠病医药费,是对雇主有欠公平。
他也引述社险机构较早时发出文告,“根据1969年雇员社险法令第5O文阐明,冠病属于职场疾病,受到社险保护网所保障。”
他指社险有关文告也阐明,“我国第3名及第7名不幸死于冠病社险会员死者的至亲,可获得社险机构赔偿,包括获得终身抚恤金;若员工(社险会员)因确诊冠病造成永久残障,也可申请终身残疾退休金索赔,需符合当局条例为准。”
程明智重申,所有领域的雇主,最重要是确保所有的雇员,是社险机构的会员,必须缴付社险保费及就业保险的保费,这也是政府所强制性,让各界雇员享应有保障。